复摆颚式破碎机技术规范(依据 JB/T 1388-2015 标准)

技术文档 2022年5月1日 56

一、产品概述

复摆颚式破碎机是破碎抗压强度 250MPa 以下矿石、岩石的核心设备,广泛应用于矿山、建材、道路建设等行业的粗碎作业。本产品严格遵循机械行业标准 JB/T 1388-2015(代替 JB/T 1388-2002)研发生产,新增 PE-1500X1800 型号及 PEV 型系列规格,优化调整了处理能力、电机功率等核心参数,具备破碎比大、运行稳定、操作便捷等优势,适配多场景破碎需求。

二、产品分类与型号说明

(一)型式分类

  1. 按传动装置布置:右装(面对给料口,传动装置在右侧)、左装(面对给料口,传动装置在左侧);
  2. 按破碎腔类型:基本型(无标注)、V 型破碎腔(标注 “V”);
  3. 核心特征:给料口长宽比≤1.7,结构紧凑,易损件更换便捷。

(二)型号编制规则

PE(V)- 给料口宽度(mm)× 给料口长度(mm)
  • PE:复摆颚式破碎机基本型代号;
  • PEV:V 型破碎腔复摆颚式破碎机代号;
  • 给料口宽度 / 长度:破碎腔上端水平宽度与左右护板间长度(单位 mm)。

示例 1:给料口宽度 400mm、长度 600mm 的基本型复摆颚式破碎机,标记为:PE-400×600 复摆颚式破碎机;示例 2:给料口宽度 600mm、长度 900mm 的 V 型破碎腔复摆颚式破碎机,标记为:PEV-600×900 复摆颚式破碎机。

(三)核心基本参数

1. PE 型(基本型)核心参数(部分)

型号给料口尺寸(宽 × 长,mm)最大给料尺寸(mm)排料口调整范围(mm)处理能力(m³/h)电动机功率(kW)设备重量(kg,不含电机)
PE-150×250150×25013010~40≥3.0≤5.5≤1000
PE-400×600400×60034040~100≥25.0≤30.0≤7000
PE-900×1200900×120075090~210≥190.0≤132.0≤46000
PE-1500×18001500×18001200150~350≥550.0≤355.0≤125000

2. PEV 型(V 型破碎腔)核心参数(部分)

型号给料口尺寸(宽 × 长,mm)最大给料尺寸(mm)排料口调整范围(mm)处理能力(m³/h)电动机功率(kW)设备重量(kg,不含电机)
PEV-430×650430×65036040~100≥50.0≤37.0≤5089
PEV-600×900600×90050060~160≥79.5≤75.0≤11846
PEV-750×1060750×106063080~200≥106.0≤110.0≤22640

注:处理能力基于松散密度 1.6t/m³、抗压强度 150MPa 的矿石,连续进料且排料口为公称值时测定。

三、核心技术要求

(一)一般要求

  1. 设备按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,同型号零部件具备互换性;
  2. 颚板、护板等易损件更换方便,润滑点位置合理,排料口调整装置灵活;
  3. 轴承配备良好密封防尘装置,摩擦润滑面设有防尘措施,可连接吸尘装置(吸尘装置由用户自行配置)。

(二)外观与零部件质量

  1. 主要机加工表面无拉毛、碰伤、锈蚀;焊接机架表面平整,无可见凹凸不平;
  2. 钢铁制件涂装前除锈等级不低于 JB/T 5000.12-2007 中 S2 级,涂漆表面光滑色泽一致,无流挂、脱壳、漏涂;
  3. 核心零件材料要求:
    • 机架:ZG270-500(GB/T 11352-2009)或 Q235(GB/T 700-2006);
    • 偏心轴:45 钢(GB/T 699-1999),需经超声检测达标 JB/T 5000.15-2007 中 I 级;
    • 颚板:ZG100Mn13 或 ZG120Mn13(GB/T 5680-2010);
    • 弹簧:60Si2Mn(GB/T 1222-2007);
  4. 焊接结构件质量符合 JB/T 5000.3-2007,铸机架符合 JB/T 5000.6 规定。

(三)整机性能要求

  1. 排料口宽度均匀,最大排料粒度大于 1.6b(b 为排料口公称宽度)的比例不超过 5%,加权平均粒度≤b;
  2. 首次大修期:<PE-900×1200 型号不低于 8000h,≥PE-900×1200 型号不低于 12000h;
  3. 空负荷运转噪声≤85dB (A),滚动轴承最高温度≤75℃,温升≤35℃;
  4. 具备过载保护设施,应对掉非破碎物或严重超载时,保护机架、动颚、偏心轴等核心零件不受损坏。

(四)安全与空运转要求

  1. 外露切削加工面锐边倒钝,旋转传动部件配备安全防护装置,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识;
  2. 空负荷运转连续时间不少于 2h,轴承温度稳定 1h 后结束;动颚及运动部件转动灵活,无卡阻、异常响声。

(五)成套供应范围

  1. 必配:破碎机主机、V 带、地脚螺栓、专用工具;
  2. 选配(按合同约定):电控箱、电动机、电动机导轨、安全防护装置及备件。

四、试验方法

  1. 除锈质量:样板对比法或目测检验;
  2. 材料性能: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物理化学试验报告为准;
  3. 噪声测试:按 GB/T 3768 规定方法测定空负荷噪声;
  4. 轴承温度:红外线温度计每 20min 测量一次,直至温度稳定;
  5. 排料口宽度:水平安放设备,在破碎腔下端动颚与定颚最远时,用钢尺测量齿顶到另一颚板齿根的水平最短距离;
  6. 处理能力测定:排料口为公称值时,连续进料(装载量为破碎腔高度 70%~100%),试验物料重量不低于规定值,不少于 3 次试验取平均值(具体方法参见附录 B);
  7. 最大给料尺寸验证:投入规定最大尺寸单块物料,观察无卡堵、外吐即为合格。

五、检验规则

(一)出厂检验

  1. 每台设备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,附产品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;
  2. 检验项目:一般要求、外观质量、参数一致性(给料口尺寸、电机功率等)、排料口精度、安全要求、空负荷运转性能、成套供应范围、标志与文件。

(二)型式检验

  1. 触发条件:新产品定型、结构 / 材料 / 工艺重大改变、正常生产定期检验、停产恢复生产、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差异较大、国家监督要求;
  2. 检验范围:本标准全部要求,从出厂合格产品中随机抽样 1 台,不合格则加倍复检,仍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六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

  1. 标志:产品标牌符合 GB/T 13306,标明型号名称、主要参数、执行标准、制造厂信息、出厂编号及日期;
  2. 随机文件:含合格证明书、使用说明书、装箱单、安装基础图、易损件目录;
  3. 包装:符合 GB/T 13384,外露加工面涂防锈油脂,标注收货 / 发货信息、重量尺寸、起吊及储运标志(符合 GB/T 191),适配水陆运输;
  4. 贮存:定期盘车防止设备咬死,定期检查防止锈蚀,存放环境通风干燥。